表1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资助项目类别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各专硕点可制定细则,在不突破学校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自行设定获奖等级及比例;凡获得新生一等、二等奖学金的须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重庆工商大学(含推免生)。 |
二等 |
三等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各奖学金分配比例及金额以学校规定为准。 |
二等 |
三等 |
国家助学金 |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 |
学校助学金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校给予有临时困难的同学临时困难补助。 |
贫困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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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一辅津贴 |
助管津贴、助教津贴每月上报;助研津贴由指导教师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按实际工作量进行发放;兼职辅导员津贴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发放。 |
服兵役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研究生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
助学贷款 |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
科研项目奖学金 |
原则为各专业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的5%-10%,每一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以学校当年规定为准。 |
科研成果奖学金 |
按《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执行。 |
科技创新竞赛类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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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金 |
设定对市级和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给予不同奖励,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数的10%。 |
考取博士奖学金 |
学校对考取博士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 |
国际学术交流奖学金 |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相关办法执行。 |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类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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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荣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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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火奖学金 |
研一学生获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研二学生获得学业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等均可申报重庆工商大学“薪火奖学金”。 |
注:1、表中各类助学金主要面向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2、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
参考文件:
《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手册》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8〕185 号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8〕184 号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9 〕374号
《重庆工商大学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重工商大〔2014〕142号
《重庆工商大学校长荣誉奖评选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薪火奖学金”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关于评选2020年重庆工商大学校长荣誉奖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ctbu.edu.cn)
关于推选学生参评2020年“迪马薪火”奖学金的通知-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培育资助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ct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