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依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重工商大〔2021〕108 号)、《新增研究生学业导师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认定基本要求(学科办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批,我院2022年新增研究生学业导师代表性成果水平认定基本要求沿用我院2021年制定的《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增研究生学业导师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认定基本要求》。
附:《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增研究生学业导师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认定基本要求》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