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工商大研[2022]号《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决定开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导师遴选工作。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重工商大(2021)10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学术硕士生导师
工程管理(1256)专业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按照重工商大研[2022]10号《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报送简况表和佐证材料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填写
1、《重庆工商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简况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1本,包括个人主要信息(职称、学位和学历)、学术业绩(含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按简况表所填顺序单独装订成册。
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吕老师。
(二)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导师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报老师报送材料,经审核后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审查时间:2022年5月10至2022年5月17日
(三)学院对申请人审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业绩和代表性学术成果,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的申请人视为通过审议。
审议时间: 2022年5月19日前
(四)学院报送推荐名单
2022年5月2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要求,2021年新增硕士学位点申报中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者、骨干教师者,可以直接申请担任所获批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但不能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指导研究生。符合条件人员填报《2021年新增硕士点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学业导师申请表》和《2021年新增硕士点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学业导师汇总表》。
(二)导师遴选条件中“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获奖、资政成果等级别界定以校科研处认定为准,教学项目、教学奖励级别的界定以校研究生院、教务处认定为准,到账经费以财务处认定为准。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简况表,并签字确认,凡有弄虚作假者按研究生院规定取消5年的导师遴选资格。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ctbu.edu.cn/tzgg/xkjs.htm)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