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复试按学校相关规定计分并给出成绩。
5.执行回避制。凡有亲属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6.采取“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遵守“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原则上设双主任,由培养单位书记、院长担任,成员需包含培养单位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并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
三、复试的内容及要求
复试是初试的补充和深化。复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综合性,复试注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测评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采用口试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笔试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占整个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笔试考核方式。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专业复试科目为《管理学》,采取百分制,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专业复科目为《管理学综合知识》,采取百分制,占整个复试成绩的25%。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拟采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知识广度、思维方式、专业知识理论的应用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采取百分制,成绩取各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或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整个复试成绩的50%。
4.外语听力、口语考试
考生随机抽取外语试题进行回答,采用百分制。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外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占整个复试成绩的20%。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外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占整个复试成绩的15%。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除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微观经济学》《统计学》。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管理运筹学》《工程项目管理》。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成绩要求
1.复试比例按公布计划的1:1.2以上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成绩要求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国家管理学学科A类复试最低控制线,即总分332,单科(满分=100分)41,单科(满分>100分)62。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国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A类复试最低控制线,即总分166,单科(满分=100分)39,单科(满分>100分)78。
(3)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达总分不低于183,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9,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8。
3.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原则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五、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1.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材料如下: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本科毕业论文或初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培养单位;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定向、委培考生提供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考生所在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材料、录取当年新生名册;
10.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七、体检
拟录取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 (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占40%的权重计算。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40%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3)×6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40%
特别说明:第一志愿非本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按调剂方案计算。
九、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1.硕士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考察,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不同专业方向分别按照以下对应方法排序: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120100)
按复试成绩总分、英语、数学高低依次排序。
(2)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按复试成绩总分、英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高低依次排序。
2.对符合录取条件者,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才得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将按录取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入待录取。
4.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成绩<60分(总分100分)或复试总成绩<60分(总分100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总分100分,单科成绩<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工作纪律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招生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2.考官不接受考生提供的其他任何“指示材料”或“推荐信函”等。
十一、接收考生调剂条件
关于调剂事宜的具体安排,请见后续发布的详细调剂方案。
十二、其它事宜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
2.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纳。
3.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4.录取为定向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十二、本方案如与上级相关规定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网址:https://mse.ctbu.edu.cn
地址:重庆工商大学启智楼80710(重庆南岸区五公里)。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3-62769463
QQ群 :1013406066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769448。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4日